元宵放燈發展成盛況空前的燈市,京城“作燈輪高二十丈,衣以錦綺,飾以金銀,燃五萬盞燈,簇之如花樹”。這之后,各地花燈活動尤為盛行。唐朝是我國封建社會的一個鼎盛時期,經濟發達,文化昌明,國力強盛。彩燈元宵燈節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,受到經濟文化的有力驅動,得到進一步發展,唐代的史籍稱燈節為“燈影之會元宵燈節則又稱“燈會”、“元宵燈會”了。唐朝的皇帝們為了顯示“與民同樂”,不僅是元宵燈節、燈會的決策者、倡導者,而且是積極的參與者。不僅自己微行逛街觀燈,而且允許皇親國戚及臣僚觀燈。元宵及前后各一日,正式成為國家法定的例假日,各官署都要停止辦公。而且在這三夜,“敕許金吾馳禁,以看 燈”,連平時執行夜禁的武裝部隊這三夜之中也可刀槍入庫,馬放南山,高枕無憂,觀燈游樂了。三夜的馳禁,都市中的士民可盡情游樂,即使擁近宮城,御林軍也不得干涉。唐代歷朝皇帝例行于元宵之夜“御樓觀燈”;以慶天下太平,以示普天同慶。宮廷、寺觀、顯宦府邸、富豪宅第都設山棚,搭彩樓,不惜重資,“盛造燈籠燒燈 ”,以斗奇爭勝,大街小巷也都掛滿了燈“光明若晝”。連異邦諸國的貢品中也有珍奇的燈品,彩燈可見鄰國也盡知大唐皇帝的愛好以及中原燈節的繁盛。